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7-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2,425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7-25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工程相關二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者,另對建築、水利、土木工程有興趣者尤佳。
2、 具服務熱忱與獨立思考,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3、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道路、土木、水利等工程業務。
二、建築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2 年 7 月25 日(星期二)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20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v.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徵選報名表)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六、薪資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2,425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七、本所有提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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