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暫僱人員(預估缺)~2025-05-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暫僱人員(預估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14~2025-05-23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國民年金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
聯絡E-Mail AS8635@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3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33,421元(任職滿2年且該期間實際執行之工作內容及質量符合要求者,得自次年1月起晉階敘薪)。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114年6月26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