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徵求 運動防護員~2023-07-19

徵才機關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運動防護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1~2023-07-19
資格條件 (一)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取得教育部(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傷害防護員合格證書,或具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者(證件須在有限期間內)。
工作項目 1.提供本校及巡迴學校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2.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運動防護與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各項運動傷害處理記錄與工作報告。
3.規劃巡迴學校緊急應變計畫。
4.聯繫與洽談鄰近區域特約醫療院所合作,建置區域醫療服務網。
5.提供體重分級運動項目體育班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6.協助規劃與辦理巡迴學校之國高中體育班教師、教練、家長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協助規劃與辦理國小教師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運動防護室及巡迴區域輔導學校(新北市立大觀國民中學、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及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聯絡E-Mail nocsh6111@nocsh.ntp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即日起至112年7月19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報名),將應繳交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32號)人事室,逾期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運動防護員」。
(二)繳交證件:請用A4格式影本裝訂,甄試結束銷毀;如需退還所送資料,請檢附貼妥掛號之回郵信封,由本校協助寄回。
1.繳交報名表及自傳請用本校提供下附表格詳實填寫(如附件1、2)。
2.最高學歷證書(若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須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始得報名)。
3.運動傷害防護員合格證書或國家物理治療師證照。
(三)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112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在本校運動防護室舉行。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相關疑義請洽人事室蔡宗燁助理員,電話02-29684131轉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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