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徵求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2023-07-21

徵才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2階296薪點
職稱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系
名額 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7-13~2023-07-21
資格條件 甄選112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一)學歷: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一)提供「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個案服務。
(二)個案定期追蹤訪視、擬訂個別服務計畫、就醫協助、危機處裡、連結與轉介。
(三)參與個案討論會議、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四)管理關懷訪視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五)辦理精神衛生相關議題之社區宣導講座。
(六)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局或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2年7月21日前,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如具身心障礙手冊請一併檢附)分別掃描成電子檔,逕寄此公務信箱(yls933@ylshb.gov.tw),並於標題註明應徵「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職務期間:自起聘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將視業務推展情形與需要,再行辦理後續聘用事宜。
(五) 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