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028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月)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5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並曾修習會計相關學分者優先錄用 。 2. 具有身心障礙、原住民尤佳。 3.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 1 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本局主管決算編製事項。 2. 承辦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相關事宜。 3. 辦理推展體育活動工作計畫項除運動設施科及世壯運外經常門之內部審核工作。 4.辦理歲出預算執行月報業務。 5. 辦理內部控制相關業務。 6.會計月報歲出類複核及會計及決算科調查表。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4段 10 號 |
聯絡E-Mail | by964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 1份,如曾代表 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 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 1份,於 112 年 6月 日(星期 )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會計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4段 10 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 證不全者 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 wg8352 @gov.taipei 。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 擇優通知面試 。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 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洽本局會計室陳先生( 02 -25702330 轉分機 6621 )。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本局會計室職員參加訓練之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2年7月7日止。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6,316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