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 徵求 科長~2023-06-06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9~2023-06-0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現職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
(二) 跨列薦任第9職等人事機構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通過專員級人事人員培訓班(檢具證明文件)。
四、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8年以上,且近5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之人員。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工作項目 綜理督導考訓或其他人事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E-Mail ivyche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6月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局調閱,並上傳以下附件資料供初審(不得翻拍), 逾期恕不受理。: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5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6。
三、本次甄選缺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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