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3-06-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5-26~2023-06-05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法律系學士(含)以上畢業。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曾任或現職法制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 實際從事法制業務達3年以上經驗者,如具辦理訴願、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事件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專責辦理本會業務相關法規研擬、制訂及修正。
二 訴願、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
三 各組業務相關法規諮詢及建議。
四 在綜合企劃組組長指揮監督及法令規定下,襄理組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 bbc10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會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二 本案除正取1名,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會得予從缺。
三 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2289111分機50031 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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