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6~2025-09-28 |
資格條件 | (一)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具身心障礙證明。 |
工作項目 | (ㄧ)學生出缺勤、獎懲紀錄登記。 (二)秩序比賽成績繕打及獎狀印發 (三)交通導護值週及交通專車事宜。 (四)校服、書包販售事宜。 (五)協助推動體育活動業務 (六)簽辦生教組、體育組公文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45號 |
聯絡E-Mail | 66000x@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現職人員報名: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9月28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繳附證件資料上傳,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66000x@tp.edu.tw,完成後請以電話與本校承辦人陳先生聯繫確認(電話:02-27924772#110)。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請檢附繳附證件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於114年9月26日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66000x@tp.edu.tw,完成後請以電話(02-27924772#110)與本校承辦人陳先生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