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職業諮詢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8~2025-10-22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1.規劃並執行服務對象技藝養成訓練等業務。 2.服務對象個別服務計畫評估、擬定及個案管理與家庭訪視。 3.保育員工作分配及效益評估事項、定期召開組務會議。 4.服務對象外展訓練、醫療、復健計畫之聯繫與協調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訖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4年10月22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薪資待遇;38,948元/月。 5.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育嬰留職停薪復職日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6月13日)。 6.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127劉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154吳課長。 7.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