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2025-04-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職稱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9~2025-04-22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素行良好,具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須具有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indows微軟應用軟體,且中文打字速度應配合業務需求。
三、配合業務需要,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礎知識、學校所報文件初步審核能力、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資訊作業及管理等專業知識。
四、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尤佳。
五、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文山區內校園涉及學生權益事件及教師輔導管教事件處理(不含教學不力)(個案主辦)。
二、防制霸凌業務及校園學生事件(霸凌)通案主辦。
三、防制霸凌各項增能研習。
四、辦理學前科會辦本室箋。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聯絡E-Mail edu_pe.1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
一、自本局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歷任職務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以上影本即可)。
三、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4月22日(星期二)17時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樂渢文股長收(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學務校安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40)。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edu_pe.12@gov.taipei。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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