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02~2025-04-14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如下: (1)現職主計人員: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非現職主計人員: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a.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b.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c.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需檢附相關學分、時數等證明) 上述人員須符合公務人員(含公營事業機構)任職期間,具有三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尤佳。 4、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會計室(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700號) |
聯絡E-Mail | cjsung@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會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應徵人員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選人員資績評分表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如有疑義,請洽宋先生(聯絡電話:03-8531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