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3-07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2-26~2025-03-07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
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 經公、私立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
工作項目 (一)擔任男性、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之薪點支給,五等280薪點37,800元支給(如有提敘情形依「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辦理。)
工作地址 510009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上網公告日起至同年3月7日止。
(二) 報名表件請於114年3月7日前以掛號信寄送本所(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專案約僱人員」 (郵遞區號510009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或於上班時間親送本所,逾期不予受理(上班時間為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
(三)簡章及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chd.moj.gov.tw)電子公布欄內自行下載使用。
(四)甄選時間、地點:暫定1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於本所(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
(五) 實際正取人數依本所114年3月28日起專案約僱人員實際出缺人數而定;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所因業務需要再次辦理甄選止,期滿未獲僱用者或候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候用資格。
(六)聯絡電話:04-8321381分機204或04-8355182人事室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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