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5-25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 、 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或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
聯絡E-Mail | k0917532999@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其他專長證件(如英語、客語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李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 機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