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4~2025-08-2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學位證書者,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具以下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一) 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有溝通能力、親和力,有良好的耐壓能力。 (二) 對於接待團體與散客有熱忱與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三) 具有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四) 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社群媒體應用。 (五) 能學習或具有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能力。 (六) 具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之教學經驗尤佳。 (七)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耐心謹慎、服務熱忱及重視團隊合作。 (八) 可檢附工作成果資料冊提供參考。 |
工作項目 | 一、擔任工作內容: (一) 環境、生態、生命科學等議題策展與教育推廣。 (二) 展覽影像紀錄與多媒體設備器材設備管理。 (三) 持續徵集動植物標本與科學史標本。 (四) 活體動、植物展演計畫推動。 (五) 跨機構合作公益策展。 (六) 國際交流工作坊與國內工作坊執行。 (七) 展區展品解說、演示規劃執行。 二、實務作業需要 (一) 展場教育活動規劃執行。 (二) 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接待團體與散客。 (三) 可執行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四) 進行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示範。 (五) 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教學活動。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
聯絡E-Mail |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8月2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約僱人員(展覽組約僱組員)應徵履歷表(如附件,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謝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25、業務問題請洽李先生,分機1560。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