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2~2025-08-26 |
資格條件 | 1.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 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 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 |
聯絡E-Mail | 95151@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聯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我的履歷】中維護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確定同意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上傳資料:於【我要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空白處簽名,將以下文件合併掃描1個PDF檔案:(1)現職派令(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三、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3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03)5226020轉103人事室古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