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21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一般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及公文寫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道路橋樑及營建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1鄰中正路8號 |
聯絡E-Mail | hu12@tungshia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工作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比照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 3.報名日期及方式:請於114年4月21日下班前親送或寄達本所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37)752104分機271,林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通霄鎮公所建設課技佐(約僱職代)」。 4.報名繳附表件: (1).履歷表、學(畢業證書)、經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等A4影印本各1份,(請加蓋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該學、經歷列入評分,經歷係指服務機關出示之證明,內容必需要有註明工作時間之起迄)。 (2).約僱人員履歷表下載路徑:通霄鎮公所網頁首頁/便民服務/各項表單下載/人事室報名繳附表件。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4.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寄件時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