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8 |
資格條件 | (⼀) 學經歷: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 (三)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採紙本投件應徵;係職務代理⼈職缺,實際⼯作內容將由科室主管調整。 (一)辦理事業廢棄物管制及公民營清除機構管理等法定事項審查及相關事項。 (二)辦理監督焚化廠、固化廠及本廠(場)設施委外間度、營運及操作。 (三)廢棄物處理廠(場)周邊工程補助款規劃設計、發包、監造及環境監測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市海濱路240號。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28⽇前,檢具職務代理公開甄選報名表(報名表請⾄新⽵市環境保護局官⽅網站-徵才專區-新⽵市環境保護局職務代理公開甄選簡章 下載)、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 訂),掛號郵寄:「300 新⽵市海濱路240號,新⽵市環境保護局⼈事室收」,信封併請註明「參加技⼠職缺職務代理公開徵選」及⽇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或逾時者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68920轉1305⽯⼩姐。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 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3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三)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四)⼯作期間:⾃實際到職⽇起⾄考試錄取分配⼈員報到前1⽇⽌(約僱⼈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然解 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五)應徵⼈員須具備:1.電腦文書處理能⼒。2.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及臺灣地區與 ⼤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之情事。3.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