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並有文化藝術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能配合活動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五)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新聞規劃與執行。 (二)媒體聯繫。 (三)廣告行銷。 (四)文化組市政顧問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hanhua2785@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4月1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現職派令 2.最近3筆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 7.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8.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情形之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本局視狀況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707許先生。 (四)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