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6~2025-04-09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或取得前款相關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一)安置學員個案管理工作(含會談輔導、主管機關溝通聯繫等)。 (二)個案行為、社會關係、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 (三)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連結、運用與轉介。 (五)社會工作計畫與相關活動方案之規劃及執行。 (六)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30047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有意報名者,請填具個人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自傳並請簽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以上均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工科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於114年4月9日下午5前(以郵戳為憑)寄達「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人事機構-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 (二) 本家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未親自參與面試者,視同自願放棄)。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得予以從缺,本家將重行公告辦理甄選。獲錄取人員,本家將以電話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 聘僱時間:以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福利待遇: 1. 薪資按「薪資依本家約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以薪點328標準起敘,折合薪資44,280元/月;勞、健保及勞退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 獎金制度: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生日禮金。 3. 保險福利:享勞、健保和6%勞工退休提撥準備金。 4. 福利措施:員工職務宿舍、停車場、上班免費供餐、員工在職訓練。 (五) 本次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社會工作科劉科長(03-5222238#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