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文書Office系統、公文書寫與處理。 3、擅長計畫或專案研議,並能獨立規劃與執行。 4、主動承擔、樂於溝通、高情緒智商、恆毅力特質。 5、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情形、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等情事者。 7、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具教育背景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 本中心網頁及相關平臺維護管理。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預定僱用期間: 1、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2、該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3、進用時,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中心解釋說明辦理。 待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折合新台幣約37,8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檢齊應備表件於114年4月6日(星期日)前 Email至ad4717@gov.taipei及cf3318@gov.taipei(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務組約僱組員】),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2、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 本中心網址:https://tiec.gov.taipei。 報名表件: 1、報名表及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其他證明:如英檢證明文件、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 (無者免附)。 (以上報名資料請一律提供電子檔,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提供人應負法律責任)。 甄選方式: 1、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與甄試,公文測驗20%、資訊處理測驗30%、面試50%,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中心需求時,得予從缺。 2、本次甄選約僱人員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聯絡E-Mail | cf331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兼任人事管理員張家瑄,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