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01~2023-05-0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經銓審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並有2年以上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經驗。 2.需深諳土木、建築、工程、規劃等專業知識,並須熟知公路法、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3.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第三工務段(嘉義縣布袋鎮新西一街21號) |
聯絡E-Mail | shara1004@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請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錄取或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未獲錄取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 5.本項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用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