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01~2025-08-15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木工程(廳舍興建)及廳舍修繕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98號 |
| 聯絡E-Mail | emily0708@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 3.請於公告截止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均須檢附),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975119分機1713。 4.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6.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