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1~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須須熟悉公路法、停車場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章及交通技術等專精學識及實務經驗。 (二)處理工作時應具備敏捷思考力、溝通協調、規劃分析及研究之能力。 (三)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行政區道路停車管制規劃、停車相關政策專案及法規等事宜。 (二)全市停車統計資料彙整、非都土地開發案停車相關審查。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大臺南智慧交通中心(臺南市安平區平通路366號2樓) |
| 聯絡E-Mail | kastarfive@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重要經歷…等)。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10月2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黃小姐 06-2991111 分機8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