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03-1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2~2025-03-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3.能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福利業務。
2.辦理急難救助。
3.辦理藝文活動。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劉先生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4年3月17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社勞行政職系課員職務代理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若有請併附)。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社會人文課陳小姐,電話:(02)2681-2106分機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為課員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80薪點,每月37,800元。
六、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課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用人期間自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申請提前復職前1日,契約期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用。
七、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求學經過、學校所學的專業簡單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10,Office 2016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
八、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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