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能治療科-就業服務員(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4~2025-04-15 |
資格條件 | 可以就業時,學歷及資格須符合下述規定: 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相關規定之ㄧ者 一、領有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師證書者。 二、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三、大專院校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人力資源、勞工關係、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除上所述外,須具備機車駕照,又同時具備汽車駕照尤佳。 六、熟悉電腦基本操作與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基本文書作業操作技巧。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
工作項目 | 1、就業機會開發,包括就業機會之環境分析、工作分析等。 2、擬訂案主就業服務計畫、案主/工作配對檢核。 3、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所需之工作流程分析、職務分析、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 4、陪同面試與職場安置、強化穩定就業輔導。 5、轉介與連結相關資源。 6、追蹤輔導,提供一般性就業服務案主就業穩定後或支持性就業服務案主密集輔導結束後,至少3個月的追蹤服務。 7、協助機關所屬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就業準備或強化就業穩定輔導活動招生宣導。 8、接受機關所屬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派案,且確實提供後續服務,並配合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相關推動事項。 9、提供已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後相關協助與輔導,及早主動介入,協助職場適應,以持續穩定就業。 10、其它交辦事宜 11、計劃案核銷作業 12、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717204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300字)、擬任人員具結書、學歷證件、考試(檢覈)及格證書、臨床心理師證書、專業證書、經歷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04月15日報名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或本人親送達本院收發室並加蓋收發章),逾時不予受理;逕寄717204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甄科室及職務名稱)。 甄審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隨時撤銷公告。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留下〝mail〝及聯絡方式),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甄選地點:本院五樓會議室 4、聯絡電話:06-2795019轉1527翁小姐 5、面試方式:口試 附註: 1、薪資:專科(含)以上畢業並符合相關規定者,36,180元/月,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依規定辦理。由「114年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案」計畫案經費支應,依計畫案規定辦理核發。 2、年終獎金:依公務人員年終獎金核發之相關規定辦理。 3、依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新進約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 4、本職缺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間為一個月。錄(備)取人員將全名公告於本院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cnpc.mohw.gov.tw/?aid=1002 5、履歷表請依本院格式填寫,請至本院網站科室介紹人事室資料下載附件(應徵職務履歷表、擬任人員具結書),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Edge下載檔案。https://www.cnpc.mohw.gov.tw/?aid=407&pid=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