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鳳山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30~2025-05-08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二、傳染病防疫工作 。 三、地段個案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衛生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4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詳閱本所徵才公告https://fes.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04BA337916EEF61&sms=38193AE437FF256B&s=8EAC01F6853EBE32# 聘僱期程:自市府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2日(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 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 二、面試(由本所就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 三、甄選時間:由本所另行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四、地點:高雄市鳳山區衛生所二樓會議室。 薪資 約聘人員280薪點-38,948元/月 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表(請附照片並留詳細之聯絡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身份證正反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資歷證明(如無免附)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個人自傳1份(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以空白且經本人簽名及蓋章)。 二、114年5月8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陳小姐收。 備註 一、本案由本所辦理甄選小組辦理相關甄選事宜。 二、報名參加甄選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評選總分10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