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徵求 科長~2025-05-0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1~2025-05-09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醫藥、醫事檢驗、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生命科學等相關學系碩士(含)以上學位。
2.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 個性積極、正向、抗壓、認真學習者為佳。
4. 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以上者為佳。
5. 具預防保健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三高相關慢性疾病防治業務(含三高肝腎篩檢、高血壓防治等)之規劃、推展、執行、宣導、監測及評價等相關事項。
2. 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資料綜整及運用,並管控及監督執行進度與品質。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E-Mail cmy@h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114年5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 甄試方式:
(1) 本署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2) 甄選方式:筆試50%、口試50%
3.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2) 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4. 洽詢電話:(02)2522-0807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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