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科員~2023-07-14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14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以上學位。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相關英語測驗或可資證明具英語能力文件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五、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工作項目 一、文化美感體驗教育之規劃與推動。
二、藝起來尋美計畫之規畫與推動。
三、藝術與美感教育推展有功之團體與人員之獎勵。
四、藝術及美感教育資訊平臺之建置與維運。
五、督導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分發、入學及檢討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徐州路5號12樓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E-Mail kx0899@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業,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請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科員、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免計分數;檔案請至本部網站下載(本部各單位/人事處/人事處重要業務/電子布告欄/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項下)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學歷證明
5.符合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如銓審資料已能證實具文教行政資格者則免附)
6.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三、「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word檔請電郵寄送教育部人事處組編任用科莊小姐(kx0899@mail.moe.gov.tw)。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後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又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5條第2項辦理公開甄選,本部現職人員不得參加。
六、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人事處組編任用科莊小姐,電話:02-77365931,傳真:02-23976946,電子郵件信箱kx0899@mail.moe.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