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7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0~2025-11-24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藝術行政、設計相關系所碩士級以上學歷。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主動積極、抗壓性高、擅於溝通、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五)具公文寫作及政府採購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可於平日補休)。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八)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
| 工作項目 | (一)博物館兒童展示與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二)兒童與親子教育服務空間建置採購案履約管理。 (三)兒童學藝中心展場與網站保固維護業務辦理。 (四)其他行政業務支援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 聯絡E-Mail | changi@npm.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折合金額45,624元。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表格: 1.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2.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展示服務處劉小姐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 者以放棄論。 3.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 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屬進修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115年1月1日後)起至回職復職前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另本職務係預估缺,如現職人員回職復薪,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六)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 2387呂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