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0~2025-11-20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軟體。 三、具備汽車駕照與多年駕駛經驗者為佳。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工作項目 | 一、高雄觀光大使相關之社群經營與行銷活動等相關專案。 二、周邊商品與伴手禮相關專案之管理與執行。 三、辦理國內外旅展及觀光推廣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
| 聯絡E-Mail | tsai1996@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紙本及電子明細資料各一份,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測驗。 一、紙本資料: 於徵才期間(以郵戳為憑)將下述文件,郵寄掛號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1.觀光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1份(檔案如附件或瀏覽器搜尋高雄旅遊網-上方頁籤「行政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處下載。) 2.具資格條件之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如證件為外文版本者,請併同隨附中文譯本)各乙份。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經本人親自簽章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二、電子明細資料: 於徵才期間(以電子郵件送達日期為憑)依個人所具學經歷等資格條件,填具觀光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徵簡歷表(本資料第五頁),並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E-mail:tsai1996@kcg.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參加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寄送電子明細資料者,以證件不全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正、備取人員將於經首長核定後,公告於本局行政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項下(https://admin.khh.travel/)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1572(人事室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