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3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6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含海山辦事處)(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或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5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 薪資標準:3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一、紙本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洪先生收(114年5月26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3等約僱職代」)。 二、電子郵件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於114年5月26日前寄至AJ0074@ntpc.gov.tw,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3等約僱職代」。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所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3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29655656分機220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