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徵求 約僱助理(職代)~2025-05-26

徵才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或280薪點至38,948元/月
職稱 約僱助理(職代)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1~2025-05-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身分。
三、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基礎公文寫作能力。
四、具備良好工作控管及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敬業精神及服務熱忱。
五、具資料收集彙整能力,且勤奮盡責。
工作項目 一、輔導節目內容製作獲補助案件(含履約、驗收、契約變更及撥款等)。
二、會辦案件綜整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E-Mail siou@bami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檢具附件或以其他方式送件,視為資格不符。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遞件:尋找本職缺後請下拉頁面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並登入。
(一)依式填列個人資料(含基本資料、學經歷、語言能力、專長及自傳)。
(二)上傳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經歷之工作證明或勞健保等相關文件。
(三)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薪點及甄選方式:280(38,948元/月),擇優通知面試,並於報到後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後正式僱用。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三、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係本局114年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職務代理,如分發人員報到,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僱用期間為自簽約到職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
五、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02)23758368轉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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