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4-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31~2023-04-12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職)以上學校畢業。
2.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環保志工及垃圾廠回饋金業務等各類協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61671ed057b47bd&dataserno=616d4d88413b85e9b7b588f7d1c4ecaf附件下載,並請親自簽名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機車駕照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 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送)新北市林口區公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臨時人員(環保志工)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 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工作報酬:職缺為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6,900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五、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033111#601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6033111#532林小姐。
六、 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垃圾場回饋金計畫進用之臨時人員,進用期間至自到職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2年起視補助計畫及年終評量成績辦理續僱至本計畫結束止。惟如補助計畫執行完成或停止時應即終止僱用關係,相關人員應予解僱,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