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駐衛警察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1~2023-03-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無前科紀錄(良民證)。 (三)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工作內容: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二) 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勤務。 |
工作地址 | 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 |
聯絡E-Mail | nana@mail.t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以下資料:履歷表(完整詳實)、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 (二) 應徵資料請於112年3月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臺南市議會總務組收」,並註明應徵駐衛警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 進用薪資為駐衛警察本薪15級230薪點。 (四) 本職缺聯絡人:沈先生,聯絡電話:06-3903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