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3-28

徵才機關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3-24~2023-03-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具地政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及建物登記相關業務等。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雲林縣北港鎮文仁路2號)。
聯絡E-Mail tt33363336@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2年3月25日起至112年3月28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至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上傳或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皆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下述2.3.4.項影本請本人簽章)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需本人親自簽名並貼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十六日解僱。
四、聯絡方式:請檢具應備證件於112年3月28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且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缺)至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上傳或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皆恕不予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擇優錄用並得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應徵人員如不符合本所需求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 7836196#50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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