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約僱書記~2022-09-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無(220薪點)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擇優備取1至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06~2022-09-1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及Excel等)。
3、能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具備採購及財產管理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總務及採購業務。
2、財產物品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
聯絡E-Mail ci20210129@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需附照片及200字簡要中文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學歷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 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等(無則免附)。
2、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名單及甄試時間暫定於111年9月16日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dthc.gov.taipei/),屆時以公告為準,本中心不另行通知。
3、連絡人:(02) 2585-3227分機6661,健康促進組林組長或分機6625人事室楊小姐。

備考:
1、本次甄選約僱書記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從缺,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2、甄試方式:口試。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5、僱用期間: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給表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220薪點,月薪28,534元。
7、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8、為維持防疫量能,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即日起新進人員報到時,倘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等相關檢驗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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