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徵求 課長~2022-09-27

徵才機關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2-09-19~2022-09-27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土木、建築、水利工程相關實務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者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工務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
聯絡E-Mail mlc01@mlvillag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並確認內容無誤。
二、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6)其他文件,例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DK系統,並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或授權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本所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05)6932854人事室張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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