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 徵求 駕駛員~2022-12-31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依現職薪點核給(新臺幣30,100元~35,770元)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01~2022-12-31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本署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派遣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聯絡E-Mail p05mo@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總務科陳小姐,電話:02-23713261轉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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