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3~2025-11-19 |
| 資格條件 | (⼀) 徵才機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員區分:約僱⼈員(電機⼯程職系技佐職缺1缺職務代理⼈)。 (三)職稱:約僱⼈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有效期間:公告⽇起⾄7⽇內。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員之情事。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 (七)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依約僱⼈員薪給⽀給標準表發給),折合⾦額38,948 元。 |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總務資訊管理系統操作及維護(含審核該系統產製表單及製作月報、季報、年報)。 (二)本校車輛維護保養、管理及派遣。 (三)例行採購案件核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區興隆路三段153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
| 聯絡E-Mail | p0325@cc.tpa.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 聯絡E-Mail:p0325@cc.tpa.edu.tw。 (⼆) 聯絡電話:02-22307917 程先⽣。 (三) 報名⽅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11⽉19⽇(公告之⽇起⾄7⽇內)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 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 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處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式: 1、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通知及函復。 3、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為限,惟應徵⼈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