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1-19

徵才機關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3~2025-11-19
資格條件 (⼀) 徵才機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員區分:約僱⼈員(電機⼯程職系技佐職缺1缺職務代理⼈)。
(三)職稱:約僱⼈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有效期間:公告⽇起⾄7⽇內。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員之情事。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
(七)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依約僱⼈員薪給⽀給標準表發給),折合⾦額38,948 元。
工作項目 (一)本校總務資訊管理系統操作及維護(含審核該系統產製表單及製作月報、季報、年報)。
(二)本校車輛維護保養、管理及派遣。
(三)例行採購案件核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區興隆路三段153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聯絡E-Mail p0325@cc.tpa.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E-Mail:p0325@cc.tpa.edu.tw。
(⼆) 聯絡電話:02-22307917 程先⽣。
(三) 報名⽅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11⽉19⽇(公告之⽇起⾄7⽇內)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
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
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處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式:
1、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通知及函復。
3、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為限,惟應徵⼈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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