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司法事務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二) 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司法事務官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請逕自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人事室趙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