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1~2025-08-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曾有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 |
聯絡E-Mail | AO514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填妥後將掃描檔案及可編輯檔案併同寄至信箱:AO5142@ntpc.gov.tw)。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7日下午5點前將前開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李小姐(AO5142@ntpc.gov.tw)信箱。 ※電子郵件主旨請加註「應徵教育局人事室5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為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本職缺為預估缺,約9月中旬)。 (二) 本案備取人員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得遞補原公開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 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8,948元。 (四)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6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