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08~2025-08-15 |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Excel、Word、PowerPoint)操作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
| 聯絡E-Mail | AR7781@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8月15日禮拜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瑞芳區公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瑞芳區公所臨時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結果由當事人負責: (一)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ruifang.ntpc.gov.tw/)「徵才啟事」項下下載】,【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五、工作報酬:月薪新臺幣31,449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六、聯絡電話:02-24972250分機1525 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