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觀護社工師~2025-04-25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人員
職稱 觀護社工師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27~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及精神疾病尚未治癒者,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請檢具三個月內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正本)。
(四)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六)具有word、excel、中文打字等基礎電腦操作及使用能力。
(七)依規定本署長官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臨時人員,對於本署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長官應為迴避進用。
(八)待遇及管理:月薪47,840元、年終1.5個月,勞、健保依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法規辦理。管理事項依勞動基準法及本署臨時人員管理規則辦理。
工作項目 (一)盤點並整合地檢署觀護人室服務對象所需資源。
(二)個案服務:每月40人次內為原則,依本署案件量酌予增加。每次50-60分鐘為原則,依服務案件量酌予調整。
(三)行政業務:包含規劃並執行地檢署年度心社人力相關業務,協助社工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依求出席相關跨專業會議,以及其他交辦之觀護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4樓
聯絡E-Mail yutinglin1122@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簡章下載:請於本署網站自行下載列印,網址:http://www.tyc.moj.gov.tw/。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封面註明「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情股收」及「參加約用人員觀護社工師甄選」,報名日期以本署收件日期為憑。
(三)本案聯絡人:甄選相關事宜請洽觀護人室林小姐,分機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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