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3-31

徵才機關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3-31
資格條件 (⼀)具經建行政職系,現職委任第5職等以上公務人員法定任⽤或具權理資格,且無特考特⽤等限制轉調情形者。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 辦理農業相關及經建行政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6144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段322巷1號
聯絡E-Mail mlh13058@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3⽉31⽇前,於本⾴⾯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三) 完成授權後,
1. 請⾄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 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通知補件)。
2. 檢附其他工作表現、專業能力等特殊事蹟資料,以利資績評分:
(1) 語言能⼒檢定(含英、客、閩及原民語)、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2) 近5年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功績獎章、楷模獎章、專業獎章、勳章、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個人獎、模範公務人員等個人重大殊榮。或獲頒工作楷模、績優人員及其他未達重大殊榮程度之證明,如以影本傳送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職名章或私章。
3. 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PDF電⼦檔上傳,且不超過10MB。
(四) 經書面審查,相關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擇優(考績、獎懲)通知⾯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達本所擇優條件者恕不通知。⾯試後擇優錄取(僅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五) 本次徵才錄取正額名額1名。
※另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 聯絡⼈及電話:造橋鄉公所人事室劉先生(037)542255分機166。mlh13058@ems.miaoli.gov.tw
(七) 應徵人員請務必確認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請填寫當事人確定可收電子郵件之E-mail,本所倘決定召開審甄會(面試),另以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E-mail通知,因當事人誤填E-mail致未接獲面試通知須自行負責。建議於徵才公告截止次日起2日內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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