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360薪點(折合新臺幣50,076元)至392薪點(折合新臺幣54,527元) |
| 職稱 | 約聘企劃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7~2025-12-04 |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教育、電機、電子、資訊、資工、資管、資科、商管、工管、網路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大學教育、電機、電子、資訊、資工、資管、資科、商管、工管、網路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2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400小時訓練以上或經驗3年以上者。 |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數位學習推動計畫相關業務。 二、數位學習推動計畫指標控管、結案報告。 三、數位學習推動計畫經費總核結。 四、規劃辦理科技輔助教學教師增能研習。 五、各項數位學習內容網卡及軟體採購作業相關業務。 六、控管學習載具管理相關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或本局指派辦公地點。 |
| 聯絡E-Mail | dc538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聘用期間:自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起依聘用計畫及考核一年一聘。 聘用說明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需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聘用事宜,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聘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聘。 二、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應繳文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照或參考資料(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迄時間」)。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備妥前開應繳文件,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林立雅約聘設計師電子信箱dc5383@gov.taipei,連絡電話02-272088895轉1238,主旨請註明「應徵約聘企劃師」字樣(以信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