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5~2025-10-21 |
資格條件 | (一) 本職缺1141031後出缺,出缺日期以正式派令為準。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無涉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 (五) 必須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六) 有採購證照或有實際採購經驗者尤佳。 (七) 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主動,並需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職務輪調。 (八) 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郵件及貨品之查收、登錄與分發。 (二)文書之繕發、校正與文件工作之分配、執行及遞送管理。 (三)校務會議、行政會報、主管會報紀錄及重要資料彙整及製作。 (四)印信之典守。 (五)支援各處室交辦事項。 (六)檔案文件整理、分類、裝訂、清理與保管。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本職缺須配合本校職務輪調。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一段72號 |
聯絡E-Mail | aa861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0⽉21⽇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男性役畢者另繳退伍令 8.其他(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具採購證照等其他專長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則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有關工作內容請洽(02)22707801分機400總務處劉主任;應徵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2)22707801分機710王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