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3~2023-04-20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汽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建物複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42021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21號) |
聯絡E-Mail | suejan0307@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4月20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線上報名,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履歷表照片、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掃描成1個檔案)建議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5.專業、語言能力證照或其他相關等資料(無者免)。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25263188分機740何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