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徵求 聘用研究員~2023-04-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408薪點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0~2023-04-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臺北市生技產業園區開發規劃及推動。
2.協助辦理生技產業發展與輔導推動相關事宜。
3.蒐集產業發展趨勢相關資訊及企業意見,協助訂定產業輔導措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
聯絡E-Mail an039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薪408薪點,折合為新臺幣52,917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2.本案代理期間預估迄⾄112年9⽉6⽇⽌,聘僱期間⾃實際到職⽇起試⽤3個⽉,試⽤考核及格者續僱⾄被代理⼈本年度回職復薪之前1⽇⽌,約聘僱期限結束、原因消失時或考核結果未符本局聘僱⼈員考核規定所定續僱條件,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3.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2年4⽉17⽇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4.報名文件不⿑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期間為3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5.錄取者需配合市府⾨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請⾃備悠遊卡。
6.聯絡⼈賴股⻑27208889分機6656;業務問題請洽林股長27208889分機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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