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技士~2025-09-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9-17~2025-09-30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
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3、品操限制:
(1)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
(2)最近1年未因工作疏失受記過以上行政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
規定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3)未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4、最近3年年終考績1年以上列甲等且未經考列丙等。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6、於本徵才公告收件截止前,無限制轉調列管情形。
7、男需役畢。
8、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9、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
10、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1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1月28日後出缺。
工作項目 1、高雄分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及採購業務。
2、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3、連續假日須配合服務臺輪值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
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將下列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能力等相關資料,合併掃描成單一PDF檔案後於114年9月30日前上傳至該系統。
2、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採訪員;
工作單位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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