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9~2025-09-26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進)用之情事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具相關公務及實務經驗並熟悉公文處理及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檔案管理業務。 2、電信費、網路費管理。 3、禁用美耐皿及一次性餐具業務。 4、影印機租賃。 5、值勤休息室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
聯絡E-Mail | fw608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9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後,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驗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倘無法從「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亦可email至fw6085@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並請檢具上述證明文件,建議完成後致電人事室陳小姐,以確認本廠確實收到求職資料,電話02-27961833分機343。 2、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分機230張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3、報酬:支230薪點,約新台幣31,993元。 4、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職缺為請假期間職代,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5日或請假人員請假結束之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約僱期滿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列入本廠職代資料庫,並依相關程序進用。 |